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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709466625P/2023-00024 [ 发文字号 ] 城经信委发〔2023〕16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3-03-22 [ 发布日期 ] 2023-03-30

城口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城口分公司龙田乡场镇天然气管道施工项目立项的批复

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城口分公司

你司《关于龙田乡场镇天然气管道施工项目立项的请示》(城口分公司〔2023〕8号)已收悉,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实施重庆城口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小河口储配气站出站管线接驳设置一座计量柜,接出管道穿越龙潭河底后敷设至官庄路,长度300米;沿官庄主路铺燃气管道900米,并延伸至中和村终点,长度约1800米。

二、管道敷设项目要符合城口县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龙田乡的分项规划,并切实做好安全、生态环境和道路保护等工作,扎实抓好管道敷设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三、请接文后,抓紧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及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报我委审批后组织实施。

四、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送达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项目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城口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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