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行政许可 >办理结果

[ 索引号 ] 11500229709466625P/2023-00017 [ 发文字号 ] 城经信委发〔2023〕8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3-02-13 [ 发布日期 ] 2023-02-15

城口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重庆大巴山燃气有限公司长输管线新军阀室至巴山园区输气管道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

重庆大巴山燃气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新军村长输管线阀室至巴山园区天然气连接管线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的请示(重巴燃司文〔2022〕14号)收悉,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实施万源至城口长输天然气管道新军阀室(位于高燕镇新军村境内)至工业园区巴山组团内的地下天然气管道敷设和将长输气源接入你司LNG储配站应急调峰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建设内容:(1)新军阀室至工业园区巴山组团内的天然气输气支线25km(以实际测绘、设计数据为准);(2)原LNG储配站调压、储存及应急调峰等附属设施;(3)其他需建设内容。

二、管道敷设项目要符合城口工业园区巴山组团建设总体规划和高燕镇、坪坝镇、巴山镇的分项规划,并切实做好安全、生态环境和林地保护等工作,扎实抓好管道敷设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三、请接文后,抓紧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及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报我委审批后组织实施。

四、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送达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项目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城口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321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