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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709466625P/2023-00001 [ 发文字号 ] 城经信委发〔2022〕87号
[ 主题分类 ] 知识产权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2-11-07 [ 发布日期 ] 2022-11-15

城口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兑现2022年城口县专利奖励资金 的通知

城经信委发〔202287


城口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兑现2022城口县专利奖励资金

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个人

根据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口县支持科技创新十五条政策》的通知(城府办发〔20223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我县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能力,支持企业创新创优,现将2022年度城口县专利奖励资金兑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兑现政策内容

对成功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补助0.2万元/个,对成功授权的发明专利补助2万元/个。

二、专利奖励条件

(一)2022322日至20221231日获得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证书。

(二)企业的注册地址必须在城口县内(以专利授权证书上登记的地址为准)

(三)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涉黑涉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等记录,不予发放专利奖励

(四)专利权人将专利转让、转移到外,或企业外迁、破产、被司法拍卖的,不予发放专利奖励

(五)对专利权利人未缴纳专利年费,专利法律状态为无效的,或其他因素导致专利失效的,不予奖励

(六)申请资助的单位和个人应提供真实的材料和凭证,并为其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依法追缴其所获的财政奖励,并予通报,取消其今后申请奖励资格;造成国家财产损失的,追求相应法律责任。

(七)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非正常申请专利的,取消申请人5年内申请资助奖励;在认定为非正常申请专利之前申请人已获得奖励的,责令其返还所获奖励金额

(八)其他特殊情况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另行研究。

三、材料

申报企业需如实填写2022年城口县实用新型专利补助申请表(附件1)或2022年城口县发明专利补助申请表(附件2)、专利授权证书原件、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提供专利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资料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若发现企业填报虚假信息,后果自负。

四、时间

20221120

五、联系方式

城口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县科技局)

地址:城口县葛城街道东后街32号桂花苑3号楼3309

联系人:赵静   联系电话:13752889092


附件:1.2022年城口县实用新型专利补助申请表

2.2022年城口县发明专利补助申请表


城口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年 117


附件1

2022城口实用新型专利补助申请表


单位名称


法人/个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授权公告日

金额(元)













申请资助总金额

大写金额:佰(元)小写金额:元)

收款单位(个人)银行户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申请单位(个人)声明

我单位(个人)现申请城口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资助资金,所提交申请材料的各项内容均真实、有效、合法。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申请单位/个人(签字)

(盖章)

科室审核意见:

经办人:

科室负责人:

年  月  日

分管负责人审核意见:

分管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负责人审定意见:

主要负责人

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财务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附件2

2022城口发明专利补助申请表

单位名称



法人/个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授权公告日

金额(元)

















申请资助总金额

大写金额:佰(元)小写金额:元)


收款单位(个人)银行户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申请单位(个人)声明

我单位(个人)现申请城口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资助资金,所提交申请材料的各项内容均真实、有效、合法。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申请单位/个人(签字)

(盖章)


科室审核意见:

经办人:

科室负责人:

年  月  日

分管负责人审核意见:

分管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负责人审定意见:

主要负责人

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财务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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