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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口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调整论证方案》主要内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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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口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调整论证方案》政策解读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一、编制调整论证方案的依据

    自然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53)。

       二、编制调整论证方案必要性

    (一)推进矿业安全、环保高质量发展,需高精度设置矿业权。

    (二)加强优化开发利用布局,需调整钡矿产业结构。

    (三)提高矿产地质勘查程度,需拓展资金投入渠道。

    三、调整论证方案的内容

    《调整论证方案》文本包括前言、矿产资源概况、规划编制实施情况、调整的必要性、调整内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划调整可行性、其他等八个方面内容。

    四、调整论证方案与原规划的变化?

    主要采取保持总体规划目标和矿产资源勘查主要指标不变,微调开发利用主要指标,据实调整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规划区块,使规划更有目标性和更具操作性。

    调整论证方案的可行性

    (一)《调整论证方案》总体规划目标和勘查指标不变,微调开发利用指标,重点勘查区、重点开采区保持不变,对全县的矿产资源的勘查规划区块和开采规划区块进行了优化调整,在规划期内有序、按需开展,这些调整变化的区块均位于重点勘查区或者重点开采区范围内,不会破坏原《规划》的整体性,不会对原《规划》的勘查主要指标的完成,开采总量目标控制和矿山最低准入生产规模等要素造成不良影响。

    (二)《调整论证方案》目标性更明确,更切合城口县矿业资源发展实际,提升了操作性,能充分保障规划目标完成,符合重庆市第四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符合城口县产业发展规划,符合“三区三线”、各类自然保护地等管控要求,本《调整论证方案》合理、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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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口县人民政府关于砂石利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的主要内容?

    问1:此次砂石利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整治时间是多久?

    答:202412330日开展集中整治;330日后常态化管理。

    问:此次砂石利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整治对象哪些

    答:对象有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集体经济组织砂场、园区河道清淤加工点、建设工程项目自产自用加工点

    问2:此次砂石利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整治标准是什么?

    答: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进度;集体经济组织砂场、园区河道清淤加工点、建设工程项目自产自用加工点(仅用于本工程建设保供)用地合法,环保、安全等方面达标,运输道路接入合规,无超载行为,无违法销售行为,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实现砂石利用管理规范有序。

    问3:此次砂石利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整治措施是什么?

    (一)未经批准设置的砂石加工点一律依法取缔。

    (二)经批准设置的砂石加工点(包含矿山)对标用地、环保、安全管理、道路接入等规范,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停产整顿,整改验收合格后方能复产。

    (三)科学布局砂石加工点,严格执行先批后用管理制度。

    (四)建设工程项目自用后剩余砂石纳入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处置。

    (五)各职能部门严格按照职能分工履行监管责任,依法打击砂石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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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口县人民政府关于砂石利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城口县人民政府关于砂石利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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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口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一图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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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口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主要内容?

    (一)现状与形势:城口县矿产资源丰富,全县已发现39种矿产90个矿产地,矿产资源分布相对集中,锰、毒重石、煤勘查程度较高。上轮规划勘查有序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稳步发展、绿色矿山建设扎实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初见成效。产业结构调整需立足“一区两群”功能定位,结合工业、农业、旅游业等发展规划,淘汰落后、过剩产能,构建“一区三组团”发展模式,提高矿业开发集中度及大中型矿山比例。务必加大矿山环境治理力度,提高土地复垦率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

    (二)指导原则与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为目标,以推进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为主线,以推动矿业绿色发展为抓手,确保资源供给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规划管控与管理改革相衔接。到2025年,矿产资源供应能力稳步提升,基本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需求,基本形成节约高效、环境友好、矿地和谐的发展格局,基本建成竞争有序、富有活力的现代矿业市场体系,促进矿业健康持续发展。展望2035年,全县矿产资源量明显增加,资源安全保障能力得到强化,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矿政管理机制更加完善,生态保护、资源开发协调发展,矿业绿色低碳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三)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明确鼓励、限制、禁止开采的矿种和区域,结合重庆市和城口县淘汰锰矿行业落后产能相关要求,建立矿产资源开发准入和退出机制。遵循城口县“生态立县、涵养发展、整体转型、同步小康”的发展战略,结合区域成矿条件,规划设置勘查开采区块,规划期内共设置勘查规划区块12个,开采区块23个。提高优势矿产的精深加工能力和综合利用水平,引导矿山企业规模化开采和集约化经营。

    (四)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按照矿山开采规模与矿床(区)储量规模相适应的原则,设立矿山最低开采规模,科学制定开采总量,规划期城口县大中型矿山数量应达到所有矿山数量的60%。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矿业权设置及投放应当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永久基本农田、公益林地、重大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等各类区域的管控要求。

    (五)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保护:转变资源消耗型发展模式,推进绿色开采开发,促进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到2025年,县内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生产矿山加快升级改造、逐步达标。遵循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理念,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落实年度修复任务,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协同推进。

    (六)规划保障措施:强化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权威性、指导性和刚性约束。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是矿产资源管理的法定规划,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不得突破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不得违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刚性管控要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根据区域发展需求动态评估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及时调整、修编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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