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15号提案的复函
城口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15号提案的复函
城规资函〔2024〕179号
龙世权委员:
您提出《关于规范管理无人区乱垦荒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口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得益于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和易地扶贫搬迁的政策利好,将老百姓搬离交通不便、不适宜居住的高海拔地区,全县共搬迁2971户10830人,导致整村整社搬迁的现象非常普遍,原有的耕地基本撂荒,也就形成了所谓的“无人区”、“无人村”。
一、关于乱垦造荒地的问题
由于整村整社搬迁,造成人地分离,原有耕地基本撂荒弃耕,逐渐形成农荒地。但这些地块在国土变更调查时,被调查为撂荒地、园林地等地类,并标注为了“工程恢复”、“即可恢复”地类,该地类恰好是咱们落实耕地年度“进出平衡”恢复耕地的资源图斑,该图斑下发乡镇后,由乡镇根据土地权属单位意愿、承包农户意愿、农林部门意见、复耕难易程度,在范围内自行选择、先易后难进行复耕。因此,给外界造成是乱开垦荒地的现象。其本质是为了牢牢守住全县的耕地保护目标底线。
近年来,因耕种收益低甚至无经济效益,加之青壮年劳动力大多外出务工,劳动力流失严重,老人种地、无人种地现象十分突出,进一步导致了耕地撂荒弃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时期,各乡镇大力发展农村产业,修建农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助推农户增收,切实提升百姓幸福感获得感的同时,也进一步造成了耕地的大量流出。
“食为天、地为根”,耕地保护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因此,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对于过去因历史原因不合理流失的部分优质耕地,坚持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因地制宜、有计划、有节奏地整改恢复回来,给足整改恢复过渡期,恢复过程中严禁“简单化”“一刀切”,充分尊重农户的意愿。同时我们及时印发了《城口县耕地“进出平衡”标准规范》《城口县耕地流出原址整改技术要点》《城口县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分类处置技术指导标准》等文件,指导乡镇(街道)通过林粮、园粮、药粮套作间作等方式保持耕地属性,对成片的经济林木进行保留,妥善解决整改复耕中难点堵点问题,保障群众利益不受损。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优化耕地空间布局,坚持宜耕则耕、宜林则林的原则,将吊远、破碎耕地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以及高标准农田建设为抓手,进一步统筹协调生产、生态空间,确保总量不变、质量有提升的前提下,逐步将耕地连片化和规模化,提升耕种效益,提高后期耕种可持续性。
二、探索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补偿机制
除及时足额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调动老百姓种粮积极性外,按照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加强对耕地保护责任主体的补偿激励。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农业农村委、林业等有关部门,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探索补贴发放与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挂钩的机制。在耕地保护补偿激励对象、范围和标准化方面因地制宜,综合运用“经济激励+指标奖励+评优表扬+落后惩罚”等方式,探索建立社会资本参与耕地保护补偿,采取多种补偿方式对耕地保护者给予补偿。
此复函已经李元华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卡,并寄给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何川
联系电话:15923303395
邮政编码:405900
城口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28日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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