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3.18号提案的复函
城口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3.18号提案的复函
城规资函〔2023〕185号
陶晓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小产权房处置对策及长效监管机制的建议》(第3.18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小产权房”问题的关注以及对我们规划自然资源领域工作的关心。
关于您提案中通过”转正一批、改租一批、整改一批、拆除一批,分类分批解决小产权房问题”的建议,对我们解决“小产权房”问题极具参考价值。“小产权房”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面向市场进行开发销售的房屋,未取得合法手续。目前,解决“小产权房”问题还存在诸多困难:一是与商品房相比,“小产权房”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其价格仅是同地区商品房价格的1/3甚至更低,“廉价”是大量群体购买“小产权房”的根本原因,但“转正”需补缴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经计算,每亩需补缴费用四十余万元),以解决土地来源的合法性,该类购房群体不愿承担相关成本。其次,此类房屋多为本地工匠自建,未聘请专业有资质的施工队建造,且建设过程中未接受严格的监管和检查,违章加建、偷工减料等建筑质量问题多,安全、质量、消防等均存在隐患,规划过关难,“转正”受限制。二是对于您建议“改租一批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在非住宅建设用地上建设的小产权房”,此类“小产权房”实则指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用于生产经营性用房,未取得相关手续的,可根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相关法律法规,通过集体建设用地予以保障,即以地入股,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签订入股协议或投资协议,与市场主体进行合股联营,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通过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指标、脱贫攻坚专项计划指标和乡村振兴专项指标保障。目前,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正在全国部分省市的区县进行试点(我县未被纳入该项试点区县范围),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政策暂未全面推开。我县已做好前期相关准备工作,待政策推开后即可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三是对于“小产权房”的整改和拆除工作,您的建议也是有据可依的,早在2012年8月8日,原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专门下发《关于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12〕98号)中规定“对在建、在售的“小产权房”坚决叫停,严肃查处,对顶风违法建设、销售,造成恶劣影响的“小产权房”案件,要公开曝光,挂牌督办,严肃查处,坚决拆除一批,教育一片,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在过去的“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行动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等工作中,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努力管控存量,严格遏制新增,已经对一批影响恶劣的违法建筑整改了一批、拆除了一批,达到了教育一片,警示和震慑一方作用。但“小产权房”的处置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需要制度支撑和法律力挺,只有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使“小产权房”的处理与广大人民的利益相协调、与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步调相吻合、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相一致,才能稳妥解决。
关于您提案中建议“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建议意见,也是我们今后工作中遏制“小产权房”问题的努力方向。县规划自然资源局为遏制诸如“小产权房”类违法行为也做了大量创新工作:一是为将规划和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消除在萌芽,2021年即建立了村级协管员队伍,覆盖全县200多个村(社区),明确了协管员职能职责(宣传耕地保护、乡村规划建设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基本知识;积极劝阻并第一时间向辖区工作点报告违法占用耕地和其它土地、违法建设等行为;协助做好所辖村日常用地、建设的检查、监督、调处等工作);二是近年来,局系统招聘了大量年轻大学生,进行系统培训后下派至各乡镇(街道)规划自然资源工作点,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基层工作力量得到进一步充实;三是常态化开展执法巡查,我局执法支队实行分区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根据违法行为发生特点和规律,采取定期和突击巡查相结合的方法,及时发现、制止、查处规划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同时,加强同属地政府和其他县级执法部门沟通衔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联合执法机制,对违法行为实现了“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处置”。四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地球日”“全国土地日”等活动将宣传触角延伸到最基层,同时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利用新媒体等方式开展规划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扩大了覆盖面和宣传实效。五是在渝东北片区率先启动了集精准定位、快速测绘、自动成图、数据叠加等功能于一体的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平台建设,平台可以根据全县规划自然资源“一张图”大数据,查看拟建房选址是否处于生态红线、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城镇开发边界、地灾隐患等禁止建设区域,判断农户建设拟选址是否符合规划。通过系列举措,从源头上遏制了“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行为。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真诚期待您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全力提升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更好地为企业和群众服务。
此复函已经李元华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卡,并寄给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胡传芳
联系电话:15213638625
邮政编码:405900
城口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