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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12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3-07-04

城口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县政协次会议第1.12号提案的复函

城规资函〔2023〕183号



付斌委员:

您提出《关于推进城口县改善型住房建设的建议》(第1.12号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城市规划建设的关注,我们将充分吸纳您提出的建议,更快、更好地推进城市建设。现答复如下:

首先,您提出东部新城主推改善性住房的建议,与目前正在编制的东部新区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规划中提出的住房定位标准是一致的。东部新区作为我县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承接地,为科学、高效指导东部新区未来开发建设,在编制东部新区城市设计及详细规划过程中,我们坚持“场景营城”的规划理念和方法,注重规划管控的刚性与弹性,强化规划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在规划中分功能、分区域对东部新区内用地提出了建设指标控制要求。居住用地中最高容积率不超过2.5,最高限高不高于54米,最低绿地率不小于30%,从建设强度,建设高度上对新区的住宅建筑进行管控,改善型花园洋房、联排别墅等高品质住宅等将是新区住宅建筑的主要方向。

其次,您提出关于推进“第四代”住宅建设的建议,我局组织人员专题对第四代住宅的建筑形式进行了研究。第四代住宅,就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空中城市森林花园”,在城市中心形成每层都有公共院落,每户都有私家花园的空中庭院房。第四代住宅对提升城市环境和城市形象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利用空中平台和屋顶提高绿化覆盖率,有效缓解城市温室效应,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二是将建筑与绿化有机的结合起来,扩大城市可利用建设空间,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三是绿化作为“海绵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垂直绿化和平台立体绿化的增多,是作为“海绵城市”建设的有效补充。

第四代住房作为一种新兴的具有创新性的建筑模式,从全国的发展情况来看,目前尚处于积极探索与发展起步阶段,现阶段全国的试点项目主要集中在气候相对温和湿润的部分城市。对于第四代住房超前的绿化庭院和开敞式公共绿化平台设计理念,需要综合考虑城市实际使用功能及后期管理成本等因素,进一步分析确定第四代住宅的设计合理性和适用性。

由于目前国家标准尚未明确有关第四代住宅容积率、绿地率等方面的鼓励政策。下一步我局将会根据我县房地产市场发展情况,在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前提下,积极探索研究第四代住房的相关扶持政策和住宅绿化空间设计相关管理要求,适时向县政府提出相关建议,为提升城市住宅品质、优化住房结构,做出尝试与探索。同时积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第四代住宅研究,待条件成熟时开展试点建设,以“试点带市场”,逐步形成市场化的推广模式。我局将密切关注已开展试点的城市相关动态,及时进一步组织考察学习,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政策支持、试点实施、审批提速等方面研究,促进我县第四代住宅的落地建设。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规划事业的关心及付出,也感谢您对我县规划管理工作的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此复函已经李元华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卡,并寄给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施加香

联系电话:18996517866

邮政编码:405900

       城口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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