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索引号 ] 11500229MB16749046/2023-00016 [ 发文字号 ] 城规资党组文(2023)7号
[ 主题分类 ] 法制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3-02-06 [ 发布日期 ] 2023-03-03

城口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的精心指导下,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落实落地,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突破。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1.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变化动态优化调整单位权责清单,发布《城口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21年版)》。对全局224项权力和服务事项进行优化,其中公共服务10项、行政许可36项、行政奖励5项、行政处罚126项、行政征收9项、行政检查26项、行政裁决3项、行政确认4项、其他类5项。

2.持续深化我县自然资源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和幸福感。我局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抓好落实证明事项取消工作,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简政放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行政务服务改革,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二是办事效率提档提速,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一次办结的工作方式,张贴发布一次性告知办事指南,实施联合审查审定等便捷制度,目前项目审批要件平均减少40%,办理时限平均降幅70%,为着力解决“办证难”问题,有效缩短办事时长,不动产抵押登记实现3个工作日办结,一般登记4个工作日办结,查解封等90%的业务实现“免预约、即来即办”,2022年审批窗口共计办理行政许可45件,满意度为100%,未出现不满意或对服务提出异议的情况。三是按照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要求,将用地规划、用地手续办理、矿业权审批等审批许可由一个科室承接办理,建立并联审批绿色通道,不断提升审批效率,简化办事程序。

(二)落实依法行政机制

1.依法依规着手起草以县人民政府或政府办名义印发的有关自然资源工作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我局着手起草的《城口县划拨用地房屋转为出让用地房屋实施办法(试行)》,在起草全过程中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等起草送审程序,民主、科学依法组织起草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起草质量。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规定,根据市局及县司法局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评估,决定将《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口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等13件局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其余6份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继续保留。二是完善自然资源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及制度。严格执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制度,规范行政决策程序,聘请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重大决策部署,把法律咨询、合法性审查、集体会审作为重大决策和重要文件的必经程序。将土地矿权出让、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订、基准地价制定、较重行政处罚和涉及全县自然资源领域改革和发展等重大事项纳入“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范围,持续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把依法行政贯彻落实在工作各个方面。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持续加强对全局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2022年来,组织全局100人次参加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累计选派12名干部参加各级有关部门组织的执法或法治方面的培训。

2.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立了执法影像记录管理制度,执法案卷管理制度,探索实施数字化记录信息归档管理制度,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的规范有序保存。为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4月、11月我局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分别随机抽取18份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自查情况总体良好。

3.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城口县规划自然资源案件会审委员会,由局政策法规科统筹,制定了工作规则,确保案审工作制度落地落实。

4.持续深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继续加强执法结果公示,2022年执法结果公示14件次;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亮证执法制度,21名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执法过程均全程亮证执法。

(四)科学有效制约监督行政权力

1.及时调查回复民生热点、信访或新闻媒体曝光的有关问题。2022年以来,涉及我局的“12350”全市安全生产群众举报受理系统工单总量6件次,响应(受理)6件次,响应率100%,新闻媒体曝光的问题0件次。

2.全面推行政务公开,通过县人民政府网或本单位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本单位职责职权、内设机构设置、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等信息,常态化公开并动态更新土地挂牌出让、城乡规划、不动产登记、生态修复等信息,2022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次,均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了及时答复,没有出现“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中被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责令履行”的情况。

3.认真研究办理由我局主办或协办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2022年,我局承办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县人大代表建议9件、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县政协提案10件、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闭会期间“主任接待日”活动代表建议1件。经过认真办理落实,办结A类件13件,B类件5件,C类件2件,答复率100%,满意率100%。对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的建议提案,我局组织邀请相关单位在县政府会议室召开专题会2次,共同研究磋商;由建议提案责任领导带队上门走访,与代表委员面对面沟通4次,开展实地调研5次;对事关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广泛收集民意,听取群众呼声;认真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来。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加强信访基础建设,不断提高信访工作水平。结合我局信访维稳工作实际,制定印发《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切实做好党的二十大暨市第六次党代会期间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将25个乡镇(街道)涉及规划自然资源领域信访维稳工作包片到6名县管领导,对71件重点信访案件实行分管领导包案制度,使我局信访工作制度更趋完善,基础更加扎实,任务更加明确,措施更加有力。2022年以来,我局办理领导批示件15件、信访平台交办件15件、12345便民服务台交办件9件,领导干部接访下访13件。目前已全部办结,结案率为100%

2.抓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增强整体实力。我局按照县司法局的有关部署,为进一步发挥调解网络作用,构筑人民调解组织坚实工作平台。及时调整、完善征地拆迁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建设,让一批政治可靠,有威信,有业务基础的同志充实到调委会队伍中来。做好矛盾纠纷调处日常中心工作,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覆盖面,人民调解工作人员增加至7名,形成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化体系。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每月开展常规检查,在“五一”“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开展定期排查,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进行专项排查,做到定期排查与专门排查相结合。

3.持续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2022年以来,我局坚持领导干部出庭应诉机制,重要案件主要领导出庭应诉,一般案件分管领导出庭应诉,在应诉资料准备过程中,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收齐相关佐证资料,为庭审时提供证据支撑。经统计,2022年我局行政应诉案件14宗,一审已下裁决11宗,原告撤诉2宗,未审结1宗,我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高达93%

(六)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建立健全学法制度。及时将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内容及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法律知识学习或法治讲座5次,较好地保证了学习质量和效果。

2.制定普法工作计划。明确要求全局干部职工以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全年每人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

3.举办各类法律讲座。邀请法律顾问举办法律讲座,结合2021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对相关法律条款进行讲解,组织开展自然资源法律知识培训2次,深入基层开展“法律七进”专题宣传3次。

(七)深入开展自然资源普法宣传

1.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履行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结合“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等重大纪念日,通过悬挂主题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册、现场互动等形式,全面开展自然资源和规划法律政策宣传活动。

2.扎实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等活动。局机关及所辖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结合日常执法巡查,主动加强与辖区乡镇村居的工作联系,设立宣传专栏和黑板报、悬挂宣传横幅、分发地质灾害防治明白卡等方式,全方位开展基层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3.在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应诉、信息公开、信访工作实践中建立以案释法制度,使行政执法和纠纷解决过程成为向社会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加大法治建设典型宣传力度,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激励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打造自然资源系统法治文化软实力。

二、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着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

(一)坚持落实主体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并将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2022年,局主要领导主持局党组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传达学习有关法治文件或会议精神7次,亲自研究部署法治相关工作2次。

2.局党组领导班子充分发挥法治建设领导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在局党组会上多次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形成了“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3.局党组领导班子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带头学法、尊法、用法。局党理论学习中心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及与自然资源管理密切的有关法律法规纳入了2022年学习计划,并开展了1次包含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内的党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会;把法治有关内容纳入局党组会议学习的重要内容并认真组织学习。

(二)坚持依法从严治党

针对自然资源领域廉政风险大、法规政策要求高的现状,注重突出党章,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认真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全系统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多次专题听取纪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支持纪检监察组织开展工作。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依法行政发展水平不够平衡。机构改革后,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整体水平不断提升,但各层级自然资源的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不够平衡,机关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普遍较强,部分基层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还没有树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还有所不足。

(二)自然资源执法队伍改革还未落地。当前自然资源执法队伍改革没有实质性进展,加之自然资源执法涵盖范围和工作量大幅增加,执法队伍存在规格不高、力量不足等问题,给自然资源执法工作带来一定影响。

(三)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力量有待加强。自然资源作为要素保障的重要部门,部门法治建设面临更多任务和更高要求,但自然资源法治工作人员配备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治保障力。

四、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一)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自然资源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相关要求,持续狠抓末端落实,高标准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各项具体任务,提升自然资源领域依法治理水平。

(二)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积极依托自然资源“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执法方式,从源头遏制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坚决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积极推动自然资源综合执法队伍改革工作,进一步理顺土地、矿产、规划、测绘等职能范围的执法工作,开展依法行政培训和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工作,不断增强自身依法行政的能力素质,持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三)进一步提升履职服务能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动态调整完善部门权责清单,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相关行政处罚事项的下放工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工作,不断正规部门监管行为,进一步强化有效监管。

(四)进一步做好普法教育工作。继续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任务,高标准开展“八五”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重点突出《宪法》《民法典》《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行政法律法规,《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自然资源法律法规以及重庆市地方性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共同参与普法教育,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和参与各类法治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