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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MB16749046/2024-0001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4-03-01 [ 发布日期 ] 2024-03-01

城口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本级)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城口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本级)

2024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城口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县规划自然资源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定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县级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全县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全县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自然资源文化的挖掘、研究、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促进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承担全县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的督察工作。

(二)单位构成

城口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内设7个科室。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财务审计科)、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自然资源保护修复科)、规划编制科、规划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地质灾害防治科、矿产资源管理科。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机关行政编制 12 名。设局长 1 名,副局长 3 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原则按 1 名配备。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 1 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78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31.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48.9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3780.2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未单独预算经费。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378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16.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2.6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986.52万元,农林水支出5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7.0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62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48.96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3780.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956.2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823.96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31.2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31.24万元2023年增加3431.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6.24万元,项目支出2475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未单独预算经费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8.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8.96万元2023年增加348.96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未单独预算经费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本级)预“三公”经费1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7.6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185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付孝琴  联系方式:023-59225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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