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程*高)
- 日期:2026-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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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程*高保管不善,将J309明通镇房地证2010字第0****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程*高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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