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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公安局机构设置

日期:2024-09-12

城口县公安局设18个内设机构


   (一)情报指挥中心(办公室)。统筹县公安局“情报、指挥、行动”一体化工作,指导基层所队综合指挥业务工作;统筹公安情报信息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组织开展重大风险监测预警;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综合分析敌情、政情、社会治安情况及保密工作;掌握和分析研究全县社会治安动态情况;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受理“110”报警,接受群众投诉,协助局领导统一指挥、调动各警种、部门进行协同作战,协调处置紧急事务、突发事件,收集信息,开展犯罪举报奖励,协调110社会应急联动工作受理110报警;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指挥调度处置重大案事件;牵头情报信息综合研判工作,开展情报线索推送交办、落地核查、跟踪盯办、反馈清零;开展重点人员动态轨迹实时监控;按照市局情指中心工作部署,牵头开展阶段性专项工作;统筹视频巡查工作,负责警力报备、勤务管理、督导检查等工作;根据辖区实际,牵头或者协同开展社会信息资源整合工作;办理县人大、政协有关议案、提案和建议,协助局领导处理局属各单位日常工作事务;协调与县属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做好接待工作;负责机要、文电收发与处理;负责行政工作会议的组织;负责起草有关文件、文字打印等文秘工作;负责档案、公安史料收集、汇编及为有关部门提供公安史料;合理安排节假日和双休日值班备勤;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政治安全保卫大队。负责政治安全保卫、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及其活动的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等领域的国家安全工作;收集、掌握、处理涉及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研究提出意见和对策;侦察、控制、防范、处置危害国内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活动和案件、事件;在宗教、民族和特殊领域开展国内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社科文化领域、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开展国内安全保卫工作;掌握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全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情况并及时上报,配合处置、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三)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负责全县经济犯罪侦查工作;承办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
   (四)治安管理大队。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依法对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负责处置重大治安案件、骚乱事件;负责全县社会面治安防控体系的部署和勤务安排;负责全县性大型集会、大型文体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收集全县治安信息,分析研究治安形势,查处治安案件;指导全县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特种行业、文化娱乐服务场所、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爆炸物品、剧毒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工作;负责户口、居民身份证办理;依法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安全保卫工作,加强金融网点的安全防范指导;负责安全责任事故查处;负责保安 队伍管理工作。
   (五)政治处。负责全局民警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和组织实施全局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公安队伍培训、教育、宣传、表彰等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负责全局公安队伍工资、福利待遇、优抚、警衔管理及人事管理;承办全局的表彰奖励工作;组织实施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和政治思想教育;负责全局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负责全局党建、工会、退休干部、青年、妇女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全局协勤队伍的招录和管理工作。
   (六)法制大队。负责公安法制工作;指导全县公安法制建设工作;依法对不服行政处罚的案件进行复议和应诉;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的预审和对行政案件及规范性文件进行法律审核;检查、监督、指导全县公安机关执法情况和法制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国家赔偿案件的理赔和错案追究;开展执法调研、法律咨询和普法宣传教育;负责公安信访工作。
   (七)警务保障室。负责全局财务装备、警务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和后勤服务工作;制定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措施,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警务保障制度和标准的落实工作;负责全局财务管理、统计、预算工作及装备管理、使用工作,监督各项经费使用;承办各类交通工具、装备计划的申报、核发、管理工作;负责预算外资金管理、后勤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局公安网络维护工作;承担全局公安通信主干网、局域网、电话交换网(光纤、电缆、DDN接入设备等)的运行、维护、管理、建设,承担语音、数据、图像、视频等公安通信业务的接入技术支持;负责“金盾工程”维护工作;负责提供计算机信息服务,承担计算机培训任务。
   (八)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卫大队。负责网络社区巡查,发现并处置互联网有害信息、监控违法信息;网上舆情引导、控制,互联网重点人员管理;网上接处警,侦办涉网违法犯罪案件,电子数据检查,配侦抓获CCIC在逃人员,以及跨省协查办理网络违法犯罪案件;规范互联网上网场所管理;对全县重要信息系统实行分级管理和等级保护,以及互联网站登记备案,教育城域网、校园网安全管理。
   (九)出入境管理大队。负责贯彻、执行、宣传有 关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受理公民因私出国申请;受理公民因私赴港澳台申请;受理外国人入出境及居留等申请;受理华侨、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事务;受理加入、恢复和退出中国国籍的申请和国籍确认工作;对境外人员(外国人、外籍华人及港澳台同胞)在华居留、旅行进行管理,组织、指导辖区内派出所等单位开展境外人员的日常管理;依法查处中国公民、外国人违反出入境管理法的案件,打击出入境违法犯罪行为;负责本辖区内法定不准出境人员通报备案工作和特殊身份人员登记备案工作;依法实施对不准出入境人员的布控、查控,及时搜集、整理、上报各类公安出入境管理情报信息;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涉外机构、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承办上级机关交办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
   (十)禁毒大队。负责掌握、分析全县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规律特点,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及承担对重大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和涉毒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和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负责涉毒人员动态信息网络管理,指导派出所开展毒情摸排、吸毒人员的列管帮教、跟踪尿检等禁毒基础工作;组织开展禁毒预防宣传教育,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
   (十一)特警大队。负责处置辖区内各类暴力恐怖犯罪、严重暴力性犯罪、暴乱骚乱事件、大规模流氓滋扰等重大治安事件以及对抗性强的群体性事件;承担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和特定的巡逻执勤任务;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交通巡逻警察大队。负责组织街面治安巡逻防控,维护街面治安秩序,预防、制止街面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办理刑事、行政案件;负责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处 理交通事故,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实施道路交通管制,执行交通警卫任务,建设、维护和监管职责范围内的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管理车辆和驾驶人业务;接受群众报警和求助;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三)刑事侦查大队(城口县反诈骗中心)。负责全县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负责全县公安刑事科学技术工作;负责侦办上级业务部门和领导交办的案件;掌握全县刑事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犯罪情况并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督促指导受案部门紧急止付、冻结涉案账号,查控、返还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涉案资金;组织力量对重庆市反诈骗中心推送、用户举报、侦查工作中发现的疑似被骗用户进行劝阻;负责“公安部电信网络诈骗侦办平台”本地运转、监测信息录入、案件研判、办案协作等工作质量;负责辖区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研判打击工作,及时组织查证并分析、研判串并涉案信息流、网络流、资金流、人员流,组织开展侦查经营和整体打击工作;负责落实公安部“快速落查”工作机制,对涉及本地窝点线索牵头组织相关警种开展快速打击工作;对流入或流出本辖区的涉诈高危人员落实“双管双控”措施;组织打击辖区内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非法贩卖银行卡电话卡、“黑广播”“伪基站”等黑灰产犯罪。联合行业主管部门落实“一案双查”工作机制,开展源头治理;负责辖区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数据监测研判分析、绩效考核等工作。研判分析本地新型犯罪的发案规律、特点及趋势;协调相关部门开展针对性宣传防范工作;处理辖区内因处置、反制、预警等工作产生的群众咨询、投诉及信访事项;采取集中授课、视频授课、实战轮训、以战代训等形式对基层所队开展培训工作;根据重庆市反诈骗中心统一安排,选派人员参加实战轮训。
   (十四)警务督察大队。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并对县公安局所属单位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督察。
   (十五)校园安全保卫大队。依法指导、监督全县学校开展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及校园安全保卫设施建设;指导、监督派出所及校警、保安人员开展校园安全保卫工作;收集、掌握、分析、研判涉及校园安全工作的各类信息,制定工作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治安防范、法制、交通及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实施安全应急演练;组织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掌握、管控校园及周边影响校园安全的高危人员;承担涉及学校安全保卫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六)森林警察大队。县公安局统一领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森林公安划归县公安局领导后,职能保持不变,业务上接受县林业局指导,继续承担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查处森林和草原领域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协同县林业局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 处罚等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七)看守所。负责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实行管理教育,管理、改造留所服刑罪犯;负责监管场所违法犯罪线索的挖掘、登记、转递,对违法犯罪线索进行初筛和查证,收集反馈材料并归档;负责监管场所特情耳目的物建、管理、考核、使用;组织开展专项行动,负责上报各类报表和资料,开展信息研判,落 实“网上作战”工作要求,负责犯罪线索网上流转等工作。
   (十八)拘留所。负责对被拘留人员进行管理,保障安全,组织被拘留人员从事适当劳动,对被拘留人员进行法制、道德教育等工作。


派出所机构14个
    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接收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葛城派出所:管辖区域: 葛城街道
    复兴派出所:管辖区域: 复兴街道
    高燕派出所:管辖区域: 高燕镇
    龙田派出所:管辖区域: 龙田乡
    修齐派出所:管辖区域: 修齐镇、厚坪乡、治平乡、岚天乡
    高观派出所:管辖区域: 高观镇、河鱼乡
    东安派出所:管辖区域: 东安镇
    坪坝派出所:管辖区域: 坪坝镇、沿河乡
    庙坝派出所:管辖区域: 庙坝镇
    双河派出所:管辖区域: 双河乡
    明通派出所:管辖区域: 明通镇、明中乡、蓼子乡、周溪乡
    咸宜派出所:咸宜镇、鸡鸣乡
    巴山派出所:管辖区域: 巴山镇、高楠镇、左岚乡
    北屏派出所:管辖区域: 北屏乡

    

负责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