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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16

城口财政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现发布《城口县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提高政策文件公开质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以高质量公开助力我县财政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在2024年期间,城口县财政局门户网站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共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79条。其中:工作情况类信息148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上级部门政策文件2条,机关简介8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1条,政策问答信息2条,减税降费信息1条,地方政府债务信息1条,国资国企信息7,建议提案办理信息3条,其他信息2条,以及回复政府公开信箱信息3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城口县公共收缴平台”公开信息72条。2024年度,我局及时按要求公开了我县预决算领域相关文件,内容涵盖了预算单位的职能职责、机构构成、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绩效评价等多个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及时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4年版),2024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局党组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予以高度重视,我局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定期开展网站和新媒体错敏词集中排查,重点排查泄露个人隐私、重大表述错误、错链、暗链、错别字等情况,及时整改并在信息公开的数量、质量和形式等方面有所提升,较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确保了各栏目内容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开通并及时更新了“机构职能信息公开专栏”,提升了信息查询的便捷性。二是在县政府办公室的指导下,我局积极贯彻执行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及日常巡网检查,全年我局网站未发生任何信息泄露、被篡改等不良事件。三是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更新微信公众号“城口县公共收缴平台”内容,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普及财政领域相关知识,有效提升了信息的时效性和互动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明确分工,确立了“办公室统筹协调、相关科室依据职能职责具体落实”的工作原则。构建了一支由办公室、业务科室及下属单位专人组成的政府信息公开保障队伍。二是加强审校督促,各分管领导需按照既定职责,加强“三审三校”和督促工作,确保所有政府信息在录入前均经过各分管领导的严格审定并按时发布。三是积极开展自查整改工作,通过安排专人参加县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议,以及主动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季度自查、抽查与整改,有效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水平。四是积极组织培训,本年度安排专人参加了3次政府办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公开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度,我局虽在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预期成效。然而,通过第三方巡查检查,我们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尚存若干待改进之处: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与广度尚需进一步拓展;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尚需进一步丰富。三是需进一步加强对公开信息错敏字等表述问题的审查。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一是我们将持续完善和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提升信息质量;二是我们将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力求使公开形式更加贴近群众需求,公开内容更加丰富。三是进一步加强“三审三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地向前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条例》要求,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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