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财政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6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城口县财政局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6号代表
建议的复函
城财函〔2023〕63
章晓洪代表:
您提出《关于加大衔接资金统筹力度优化资金投入结构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衔接资金统筹力度优化资金投入结构的建议的问题的回复。
一是按照《重庆市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渝财农〔2022〕73号)要求,衔接资金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且要逐年稳步提高中央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比重,2022年至2025年占比分别不得低于 55%、60%、65%和 70%,并不得低于上年的比例,同时产业占比情况纳入市对县考核。
二是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以来,我县项目安排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的基本程序,由乡镇规划项目后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同时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的原则,所有衔接资金安排的项目必须由行业主管部门从项目库中按照轻重缓急的要求选择并下达项目计划后,再由县财政局安排资金预算,截止6月县财政局安排县级乡村振兴重点乡镇资金均超过600至890万元不得等,资金量均高于其他一般乡镇。
三是按照《财政部等6部委局关于印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22 号),结合《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全市涉及使用衔接资金使用的区县,衔接资金绩效考核统一按照《重庆市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的通知》(渝财农〔2022〕2号)要求落实绩效考评相关工作。
此复函已经肖冬辉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与我单位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刘邵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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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财政局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