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财政局关于同意绿发公司公开处置国有资产的批复
城财发〔2024〕189号
城口县财政局
关于同意绿发公司公开处置国有资产的批复
绿发公司:
报来《关于处置国有资产相关事宜的请示》(绿发投资文〔2024〕23号)收悉。为全力推进国有资产盘活变现工作,经县十四届县委常委会第86次会议审议(十四届〔2024〕第14号),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对庙坝镇崇德苑、巴山镇巴山湖半岛、东后街园区桂花苑房屋等商品房按评估价进行线下销售;对除商品房项目外的资产以评估价作为资产处置最低限价,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处置。
二、你公司要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挂牌、交易、备案等国有资产处置法定程序;要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范围,提高公众知晓度,确保国有资产处置阳光透明。
三、处置及盘活变现情况及时报国资中心备案。
附件:绿发公司第一批拟处置资产明细表
城口县财政局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