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属国有企业内控制度建设的通知
城国资发〔2023〕1号
城口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属国有企业内控
制度建设的通知
各县属国有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内部控制体系对企业的强基固本作用,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国资发监督规〔2019〕101号)以及《城口县深化县属国有企业改革实施方案》(城委改〔2022〕5号)等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县属国有企业内控制度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一)坚持全面性与重要性相结合。内控制度建设应当贯穿企业决策、执行以及监督的全过程,覆盖企业的各类业务,关注重要业务和重点领域,抓重点、补短板、分阶段推进。
(二)坚持制衡性与适应性相统一。内控制度建设应当以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以及权责分配等方面实现相互制约、监督为目标,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根据业务发展和管理需要适时修订,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
二、充分认识加强企业内控制度建设的重要性
加强企业内控制度建设,建立科学高效的内控制度体系,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一)推动企业管理现代化转型。面对日趋激烈的行业竞争和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企业唯有不断完善内部管理,不断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才能在市场站稳脚跟。内控制度建设,是确保企业各项业务有条不紊进行的重要保障,完备的内控制度,也是实现企业现代化管理的现实要求。
(二)强化单位内部权力的制衡与监督。内控制度建设旨在通过科学的规划,将企业各项业务纳入标准的流程化管理,不同部门的权力得到相互制衡和监督,确保各项职权真正的服务于生产经营。
(三)提升企业经营管理和决策水平。内控制度建设过程是企业梳理经营管理的漏洞与缺陷的过程,通过不断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有助于提升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力和决策水平。
三、建立完善新形势下的企业内控制度
本轮改革启动以来,各企业组织架构、功能定位和内部管理结构均发生了显著变化,建立完善新形势下的企业内控制度迫在眉睫。要紧紧围绕进一步优化布局结构,促进业务和人员整合,提升企业的经营效益,聚焦关键业务领域和国有资本运营监管重要环节,及时研究制定和完善相关内控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
(一)必须建立的基础制度
2023年6月底前,各一级企业必须完成重点业务领域各岗位的职责权限和审批程序,在公司治理、党群工作、人员管理、财务管理以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形成相互衔接、相互制衡、相互监督的内控体系,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党建、“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议事规则、投融资管理、薪酬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生产管理以及商务接待等制度。
(二)逐步完善的制度
企业可根据自身业务发展和内部管理的需要,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经营管理、行政管理、财务管理以及纪检监察等方面的制度建设,研究完善下属子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员工业绩考核办法等制度,重点强化投资管理、资金管理、物资采购以及工程项目等方面的管理。
四、多措并举推动企业内控制度的执行
(一)加强内部审计监督评价
各一级企业要督促所属子企业以规范流程、消除盲区、有效运行、提升质量为重点,定期对企业自身内控体系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自评,客观、真实、准确揭示经营管理中存在的内控缺陷、风险以及合规问题,形成自评报告,并经董事会批准后按规定报县国资管理中心备案。同时,企业应制定年度监督评价方案,围绕重点业务、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组织对所属子企业内控体系有效性进行内部监督评价,力争三年实现全覆盖。
(二)充分运用外部审计监督评价
县国资管理中心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进行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时,将对企业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检查和专业评价。必要时,企业可自行委托外部审计机构对内控体系有效性开展专项审计。
五、强化监督评价结果的运用
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履职时,要指导各一级企业建立健全业绩考核机制,加强内控制度监督检查,强化督促整改。将内控缺陷的整改落实到责任部门、责任人,督促限时完成整改。要强化内控制度评价结果运用,指导所属子企业建立健全与内控体系监督评价结果挂钩的考核机制,对内控制度不健全、内控体系执行不力、瞒报漏报谎报自评结果、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考核扣分、薪酬扣减或岗位调整等处理。
城口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