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口县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城口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城财发〔2021〕467号)和《城口县乡村振兴局关于转发〈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的通知》(城乡振发〔2021〕25号)要求,现将《城口县财政局关于收回2022年部分衔接资金并调整下达资金预算的通知》(城财发〔2022〕530号)予以公示,其中收回渝财农〔2021〕135号中央资金260.17008万元、渝财农〔2021〕137号市级资金4.09629万元、渝财农〔2022〕19号市级资金124.3228万元、渝财农〔2022〕32号中央资金172.278338万元、渝财预〔2022〕27号市级资金24.02265万元,县级资金20.68万元,共计收回资金预算605.570158万元,调整下达资金预算605.570158万元,19个项目,详见附件。
县主管部门监督电话:023-59224072
县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23-5922297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电话:12345
附件:《城口县财政局关于收回2022年部分衔接资金并调整下达资金预算的通知》(城财发〔2022〕530号)
城口县财政局
2022年11月24日